围场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最北部。东经116°32′-118°14′,北纬41°35′-42°40′。东邻内蒙古赤峰市,北接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西北与内蒙古多伦县相连。总面积9058平方千米。总人口52万人(2004年)。围场县位于承德市最北部。地理位置为北纬41度35分至42度40分,东经116度32分至118度14分。全县总面积9219平方公里,是承德市面积最大的县。西北、北、东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为邻,西南和南面分别与丰宁县、隆化县接壤,是华北地区通往内蒙古和东北地区的要道之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辖7个镇、30个乡:围场镇、四合永镇、克勒沟镇、棋盘山镇、半截塔镇、朝阳地镇、朝阳湾镇、道坝子乡、龙头山乡、腰站乡、黄土坎乡、四道沟乡、兰旗卡伦乡、银窝沟乡、新地乡、广发永乡、育太和乡、郭家湾乡、杨家湾乡、大唤起乡、哈里哈乡、新拨乡、张家湾乡、宝元栈乡、山湾子乡、三义永乡、姜家店乡、下伙房乡、燕格柏乡、牌楼乡、城子乡、老窝铺乡、御道口乡、石桌子乡、大头山乡、南山嘴乡、西龙头乡。1989年6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